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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的建筑全是两层的小楼,楼是灰色的,依山傍水显得格外幽静,行走在街上的人们也不像美国一般城市一样匆忙,他们慢慢的踱着步,让人几疑走进了十九世纪的欧洲。有一些服装店百货行也使我想起或者鹿港或者淡水那些故乡的地方,尤其是商店走廊的砖头走道,干净、清爽,让走着的人不知不觉慢下步来,看着两旁的风景。 我不知道那城的名字,只知道那城像许多优雅的小城,让你一眼就喜欢的那种。终于在一家卖着蜡烛的小店问了店员那座城的名字,她微笑的说:“叫撒玲娜(Salinas)!” “撒玲娜!多美的名字,好像在哪一本书里读过这个名字?”我说。 “呀!是斯但贝克的书。”她笑得更开心:“斯坦贝克是我们撒玲娜最有名的小说家,他也是美国第六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。” 那位年轻充满善意的美国少女的话仿佛划了一根火柴,点着了我心里的灯火,我像她那样年轻时(也许只有十九岁)曾经那么狂热的喜爱过斯坦贝克,可是我竟然忘记了他的家乡,忘记了他的小说全是以他的家乡为背景,直到在这陌生的异地才被点醒;我年少时读斯坦贝克,在孤灯下的景况全涌了上来——哎,我竟然毫无准备的就闯到斯坦贝克的故乡来了。 大概是看我突然陷进沉默的思绪里,少女着急他说:“你听过斯坦贝克吗?” “当然,我像你这般年纪时就读过他的《愤怒的葡萄》、《小红马》、《人鼠之间》、《伊甸园东》,这些伟大的作品,还曾经深深的感动过哩!” 然后我们不知不觉的谈起斯坦贝克,借着这位已经逝世十四年的美国作家,我们谈起了文学,文学在这个时候是奇妙的,它跨越了时空、跨越了国籍,在任何地方的某一个人里,我们读过相同的作品,并且体验了同一个作家的心灵世界。 少女不厌其烦的把英语说得很慢,用以解释斯坦贝克这个人对她的影响,以及给她家乡带来的荣誉。她说,斯坦贝克在城外不远的地方做过农场牧场的工人,还在筑路队里当过筑路工人,还做过很多不同的零工,所以对低层的人有很深的了解。最妙的是,斯坦贝克曾在史丹福大学读了五年还拿不到学位,结果现在有很多专门研究他小说的史丹福大学生…… 少女利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为我讲述了斯坦贝克简要的生平,我想在撒玲娜镇,也许随便找一个镇民都可以为我做一次斯坦贝克的演讲,文学在这个地方发挥了伟大的力量,像撒玲娜人,他们可能忘记前一任警长或议员的名字,可能忘记前一任总统的名字,然而他们不会忘记斯坦贝克,他使他家乡的名字永远存在这个世界。 “你是一个中国人,你怎么会喜欢斯坦贝克?”少女问我。 我想起少年时代在书摊上买书,看到《愤怒的葡萄》,深感纳闷,而斯坦贝克的中文译名不知道为什么给我一种坦克车的感觉,我买了那本书,就那样一路读了下来。少女听了我的话,高声的大笑起来。 在撒玲娜,因为斯坦贝克过去的描述,完全祛除了我在异地陌生的感觉。这个曾经居住过许多爱尔兰移民的城镇,经过一世纪还没有完全美国化,几乎在空气里就可以感觉到它过去的那种安静和平的气息。午后的阳光缓缓的移动着,和风淡淡的吹送,即使是路上的行人也是优雅有礼的。我想,斯坦贝克最后一篇以他家乡为背景的小说《伊甸园东》,把撒玲娜称为“伊甸园”是有它的道理。 后来,我在街转角的地方找到一家小而闲适的咖啡屋,是用红砖砌成的,可以从落地窗里望见整个蓝天,也许斯坦贝克曾在这个咖啡屋里坐过,因为它看起来是有一些历史了。喝着咖啡,我慢慢想起《伊甸园东》的情节,在这本史诗一样的书里,斯坦贝克曾经塑造了一位充满深思的可敬的中国人“阿李”,阿李的形象,以及他对人世的观察和他的语言都像一个哲学家,穿过时空竟是不朽了起来。“阿李”这个人是我读过的美国小说里最可敬可爱的中国人,光是这一点,斯坦贝克就令我敬重。我在咖啡屋里坐到黄昏,傍晚美丽的霞光照耀了整个撒玲娜,在斯坦贝克的年代,撒玲娜是什么面貌呢?我想再读一段他的描写: 山谷宽广平坦的耕地上铺着一层肥沃的泥土,只要冬天里一次充沛的雨水,就能使草木花卉生长起来。在多雨的年头,春天的花朵是不可置信的美。整个山谷平地,包括山麓在内,铺满了羽扇豆花和罂粟花。有一次一个女人告诉我,假如在有颜色的花中间衬上几朵白花,那花会显得更鲜艳光彩。每一瓣蓝色的羽扇豆花都镶上白边,于是整个原野的羽扇豆花比你所能想像到的更蓝。掺杂在其间的是斑斓的加里福尼亚罂粟花。这些花也是色泽耀目的——不是橙黄,也不是金黄,假如纯金溶解了能凝成膏状,那金黄色的凝脂可能就是这些罂粟花的颜色…… 今天的撒玲娜不再有那么多蓝的、白的、金黄色的花了,但是这无关紧要,斯坦贝克的小说比这些花的本身更多彩,如同黄昏的晚霞照着撒玲娜,我从来没有像那一次,在作家的出生地体会文学那么深刻。 ——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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