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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视的产生,对电影是一个致命打击。电影老板怨天尤人之余,眼看要择个黄道吉日,一同跳河。可是电视代替不了电影,犹如摄影代替不了绘画。一个走阳关道,一个走独木桥,八仙过海,各有神通。电视最大的弱点是广告多如驴毛,使节目柔肠寸断。就在去年,报上刊载一则消息,花莲县一位看电视的老汉,受不了广告的轰炸,当场就气得撞倒在地,一命归天。不过他阁下的尸谏似乎并没有使电视公司大亨回心转意。所以广告的恶劣面目如故,看来老汉是白死啦。电影就干净得多,一竹竿到底,滋味大异。 电视之有广告,是一种必要的罪恶。盖没有广告,就没有电视。最近有几位参加伟大的“全国文艺座谈会”的伟大作家,作成文书,建议政府把三家电视台收归公营。细节如何,我不知道,如果是仅只限于从此之后,不再有广告,那真是人心大快,兼大快人心,也聊可告慰惨死的花莲老汉于九泉之下。不过,如果没有了广告,基于“节目永远操在花钱大爷之手”的定律,将来的节目,是否能比有广告时更好,还得进一步等待分晓。 我想的是,问题不在广告,而在广告内容。读者老爷不知道还记不记得柯达公司推销照相机和软片的镜头,全部动作揉和在带个磁性的低沉男性歌声之中,儿女飞奔,夫妻拥抱,全家福团聚,每一个动的画面,接着就是一幅静的留念。那简直不是广告,而是一个完美的艺术节目。呜呼,我们的广告制作如果能有洋大人的一半好,台湾心脏病患者,至低可减少一半。洋枪洋炮,需要有长期的科学和工业基础,比不上洋大人,还有啥可推诿的。广告节目只不过个人的艺术造诣,却比不上洋大人,我们就不知道说啥才好。以台湾制作的广告而论,黑人牙膏就应该数第一位,只有几个音乐悠扬中的画面,就说明了一切,没有一句废话,使人有一种清新深刻的印象。 我们广告中的对话和旁白,就好像从前柏杨先生读私塾时教习用的铁戒尺一样,不断地向观众尊头上敲打,敲得观众老爷脑浆都要崩裂;不但把观众当成白痴,而且还硬把同样也是白痴的观念,往观众老爷肚子里灌。广东省有句谚语曰:“横柴塞进灶”,明明把柴竖过来就可以塞进灶门,却是非横着往里塞不可,于是,观众就倒了八辈子的楣。我有一位制作广告的朋友,有一天,在一个别人结婚的宴上见面,三杯黄汤下肚,谈起广告品质,柏杨先生叹曰:“低能,低能。”他干嚎曰:“低能?你老头能高一下试试,花钱大爷喜欢这个调调。我要是坚持我的意见,今天还有得吃的?”于是乎我就想起鳄鱼蚊香,一条鳄鱼咬住一个黑男孩,结果是蚊子大批飞来救驾,把鳄鱼打垮,黑男孩一命得全。我一直就没有弄清是鳄鱼老爷厉害乎耶?抑是蚊子老爷厉害乎耶?既然花钱老爷喜欢蚊子厉害,制作朋友只好让他的鳄鱼蚊香大败。 电视广告活像吾友包拯先生的狗头铡,看着看着,正在起劲,忽然一铡下来,身首两段。于是观众老爷也有相应妙法,那就是一看广告驾到,立刻转台,换别的节目。别的台如果也在乱喊乱叫,就再转另一个台。如果三家全是广告,然后就国骂省骂三字经,脏话全部出笼,以平民愤。这样做当然妙不可言,不过观众在电视机与沙发之间,跳来跳去,香汗淋漓,骂不绝口,实在有碍健康,最好买一个遥控器,就大可稳坐沙发,静候雨过天晴。 然而这也有问题,问题是你不知道广告到底哇啦多久。有时候扭过来看看,它仍在那里继续教训观众买这买那,有时候则正式节目已恢复半天啦,前后剧情衔接不上,气得鼻孔冒烟。柏杨先生则有柏杨先生的一套,那就是拿一本喜欢看或需要看,而平常没有时间看或一时看不完的书,一旦“弟弟妹妹爱用洗发精”,我就低头看书,一直看到电视上音调不对劲,再抬头看戏。 广告的内容已使人恐怖,更恐怖的现象似乎逐渐超越了内容,而延伸到制作人、编剧、导演和演员身上。电视连续剧之所以弄到今天这种“纽约城岳飞战张飞”场面,跟这个有关。花钱大爷看重了某一位女演员,制作人、编剧、导演,立刻就屁尿直流,该女演员也立刻成了主角之一,甚至成了唯一的主角,亮相亮个没完,剧情也发展个没完,一直发展到观众倒尽了胃口才算罢手。当然,制作人、编剧、导演,也有硬汉朋友,拒绝屁尿直流的,但他们之上,大亨在焉,看广告份上,弹性恐怕也很有限。 于是乎,第二步来啦。这个第二步和我死也不肯说的第三步一样,我只能举个例子。君不见有一位女演员由甲台跳槽到乙台乎?柏杨先生是个包打听,打听的结论有点不舒服。原来使出浑身解数要她跳槽的,不是她自己,也不是电视公司,而是她的老爹老娘,尤其是她的未婚夫,简直急得团团转兼转团团。冠冕堂皇的理由足可写三本书,真正的原因却只有一个,乙台比甲台正派。盖甲台也,女演员——包括女歌星在内,必要时得陪一下有权大爷或花钱大爷吃吃消夜之类。而“必要时”却是由有权大爷和花钱大爷来下定义的。老爹老娘和未婚夫大人,怎么能不浑身发抖乎哉。 这种情形,听起来于心有戚戚焉。但都督打黄盖,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。既不犯法,也不违纪。自由经济发展到某一种程度,一定会产生这种现象。美国大亨,包括大资本家和黑道上的朋友,他们就是利用广告来控制大众传播工具的。“嗨!老家伙,删掉那段评论——或发表一段报道——俺给你一百万美金广告。”不双膝下跪的,那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。美国报业史上这种英雄好汉多的是,传记如林,名垂千古,使我们从反面了解广告的力量。 台湾的花钱大爷目前还没有凶恶到这种程度,但已使到了使人反胃的程度。再没有积极的反应,下一步如何,恐怕连三圣宫的太乙真仙都无法预科。新闻局曾经规定广告的时间不得超过节目全部时间的几分之几,不过规定等于白规定,以致人们弄不清是节目中插播广告,还是广告中插播节目。如果严格执行,好吧,你超过时间吧,超过一分钟,罚银子十万两,这也是治疗胡说八道的秘方之一。在时间被压缩的情形下,糟粕自然会被挤掉不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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