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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上大一的瑞廷非常喜欢同社团里的一个女孩子明珍,每天脑海里都盘旋着她甜美的笑容和身影,他开始发现,如果有一天没看见她,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。他想,他恋爱了。但是,就在内向的瑞廷还没想出什么方法去表达自己的心意时,他发现,同社团里的一个男孩,似乎对明珍也有意思,而且,每次在社团活动结束时,这个“侵人者”总是先开口说,要送明珍回宿舍。他越想越不是滋味,又不敢公开竞争,眼看自己喜欢的女孩快要被人“追走”了,他心里十分难过。后来,他想出了一个方法,就是叫自己从前的好友,急公好义的小翁去警告那个“侵人者”。小翁就气冲冲地跑去找那个人,加油添醋说了他一顿,最后还叫他:离明珍远一点,否则就要他好看! 案例二,是发生在“国中”校园里。 一个“国三”的女学生荟心,她一向聪明且早熟,且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。她很喜欢隔壁班一个才华横溢、个性文静的男同学,也注意他很久了,想了很多天之后,她觉得自己很痛苦,决定要“勇敢付出真情”。于是,她每天早上都很早起床,跑到男同学他家前面的必经之路等他…… 你想知道这两个案例的结果吗?也许你已经猜出来了! 明珍知道瑞廷竟然叫了一个凶巴巴的家伙去警告别人,大叹“知人知面不知心”,对瑞廷说:“你怎么连这种事都做得出来,白费我以前对你印象还蛮好的!真是看错人!”此时,瑞廷已后悔莫及,后来看到明珍“同情”起那个被警告的家伙,反而跟那个人出双人对,心里的难过更是无以复加! 荟心的做法虽然可以说是“时代新女性”,不过,一点也不值得称许。无论如何总是过火了,就是男孩子,也没有天天在人家必经之路等人家的理由呀,这接近妨害自由!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心意,毕竟太突兀了。荟心这样连续等了七天之后,第七天,这个文静的男生开口了,第一句话就是:“神经病!”荟心回他说:“要你管,我在这里等,是我的自由!”她努力不懈地继续下去,终于,第十天,男生的妈妈跟着他一起走出来,这位伯母气冲冲地问她:“你到底想做什么?”荟心不回答,男生的妈妈就到学校报告她的年级老师。她的年级老师是个开明的老师,但也不知道该怎么批她周记上写的“我已经一往情深,执迷不悟”的措辞才好。 旁观者清,这两种表达方式都不佳。但是,轮到我们是当事人的时候,我们采取的方式又高明到哪里去?在恋爱学分的第一个学分——开口中,就用错了方式的话,下来很容易一败涂地。不但无法达到你本来的目的,反而给了你喜欢的人一个无法补救的坏印象。 暗恋不如找个方式表白,但是,可不要用任何会给人压力的方式。 有一次演讲会后,有个面目清秀,但神情很彷徨的女孩来问我:有个男孩,给她十天的时间考虑,是不是愿意当他的女朋友,今天是最后期限了,怎么办? 这个问题没头没脑。于是我问她:“你喜不喜欢他呢?” 她又犹豫了好一阵子,才说:“还好啦,但是……我觉得他长得不太好看。”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:“其实我喜欢的是他班上的另一个同学……可是那个人并没有来追我。” “不好看并不是什么大问题,但是听你讲得这么犹豫,可见你并不是很喜欢他,”我说,“那你就不要答应他。而且,用这个方式开期限要你答应,不答应他就要见风转舵,太不够诚意了。这样的人,根本不懂得尊重女孩子。” “我不了解他啦,可是我也不讨厌他……”女孩又很犹豫地说。 “如果有点勉强,为什么要答应呢?”我看看她,“像你这么清秀的女孩,根本不怕找不到男朋友。你几岁?” “十九岁。” 还早呢,我想。人生的青春路,你还有好多年还没走,为什么要屈就于一个不知道喜不喜欢的人所“赏赐”的十天期限? “可是我没有信心,我怕将来再也找不到男朋友。”她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。 “一定不会。我想你的问题不在没有男朋友,而在没有自信。” “那我该不该答应他?”她在人潮散去后,又在门口等我,小心翼翼地问了这句话。 “不应该。”这一次我给她一个很肯定的答复,因为她太没有自信了。“你至少要跟他说,给你三个月时间,先当普通朋友,让你了解他以后,再考虑看看。” “那他若不答应呢?” “那就拒绝他。”我说,“拒绝一个还没谈恋爱就先给你压力的人,你不会损失什么的。你现在答应他,不是断送了你和你比较喜欢的那个同学的可能性了吗?” 这种给期限的做法也是另一种压力,通常是“欲速则不达”。这是上一代的人喜欢用的方式。以前的男人求婚,总是说,我给你十天考虑,不然我就去娶别人啦!这个方式,用在已经很相爱的两个人间,开开玩笑可以。我以为这种方式应该像恐龙一样消失了,没想到,在校园里竟然还有人用在谈恋爱上。恋爱教育之必需,从五花八门的学生恋爱问题中就可以发现。 有句俗话叫“两情相悦”。两情相悦才是恋爱的精神,一厢情愿,而别人不愿,虽然你高兴,还是不可以。恋爱这件事,是最不能强迫别人的事。如果你要对你喜欢的人好,在不妨害他自由的范围内,你要用什么方法追他都可以(当然,我们谈过,暗示胜于明示,含蓄也可积极),但不要因为你追求,他不愿意,到两人还因此撕破脸,伤了自尊,损人又不利己。给你喜欢的人压力、紧迫盯人,并不能解决问题。 我还听过有人每天三更半夜打匿名电话追求的,约同样追求对方的人出来单挑的(上述的案例不只是男生会如此,也有女同学有同样的行为)。最有趣的是,有两个“国中”女生为了一个同校男生,某天放学后在后操场单挑,经训导处发现制止,一经查问,发现:两人为他而单挑的那个“受宠若惊”的同学,对此根本一无所知,完全不知道这两个女同学喜欢他! 如果有人为你如此你争我夺,也不要太高兴。基本上,两个人都没有尊重你的自由权,在他们心里,把你当成“物”而已! 喜欢一个人,最忌讳给他压力。如果他在压力下,不得不答应你或选择你,你又有什么光荣呢?那可能只是在基于一种“没鱼,虾也好”的心理,而不是真的“非如此不可”!爱字中间有个“心”,不要忘记了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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