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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罗勃一边在进晚餐,一边在思念刚才在归途中遇到的那位金发女郎。 晚餐是简单的:两只烧鸡腿,十多片生菜,一罐茄汁黄豆,一盘白米饭。留美学生准备的饭菜,一般上都不复杂。节省时间嘛,而且过去在家时,很少有亲自下厨的机会。 “她大概也在念华大吧?看她那一身学生装扮!”他在回忆着:T-Shirt配牛仔裤,曲线玲珑。 杨罗勃用手提起一只鸡腿,放进嘴里撕咬,活像银幕上的罗马皇帝,好不威风!可惜鸡腿不够熟透,靠近骨头处还有一点赤红。他本想把鸡腿放进烘炉里再烘一下,可是转念一想,算了,美国人吃牛排,血淋淋的也照吃不误,这一点不熟,算得了什么? “不过,家里妈妈弄的烧鸡,肯定不会有这种现像。”杨罗勃想起了妈妈,还有爸爸和两个妹妹。他抬头望了望窗口的月亮,心想:“他们现在大概也在吃晚饭吧?”他忘了新加坡和西雅图两地的时差。 爸妈多么渴望能够全家移居到美国来呀!当杨罗勃两个月前接得被华盛顿大学录取的消息时,全家人高兴得几乎跳了起来。因为第一步成功了,再过三年,罗勃取得学士学位,就在美国找工作,申请永久居留,然后设法使全家移居过来。爸常说:“我们这些精通英文的人,最喜欢移居西方国家,最理想的就是美国。” “新加坡这么小,留在那儿有什么前途?还要逼我们讲华语、讲‘抓几’,真无聊!”。虽然被逼选修华文作为第二语文,他根本不把这科放在眼里。每次考试拿零蛋,他也完全不在乎。他早就听人说过:方块字艰深难懂,华族文化落后几世纪,又不能靠它赚钱。反正他们家里的人,一个方块字都不认识,一句华语都不会讲,还不是照样可以过得很舒服? 杨罗勃愤而一侧身,看见刚才自己置于桌上的一张镶好的波士卡照片:矮而壮健的个子,烫过的头发很长,眉目还相当清秀,罗勃满意地笑了。 他抓起一块生菜,折而为二,沾了沾烧鸡汁,塞进嘴里,哇,好味道! “美国的女郎多漂亮,”他想。“笑得多可爱,看到陌生的男人,也会微微一笑,开心死了。那像新加坡的查某,一点都不大方,以为对男人露齿一笑,就是表示爱上他,真是落伍,一定是Chinaman的什么传统思想!” “她是主修什么科的呢?” 杨罗勃又想起那位金发女郎来了。她的甜笑,她的披肩秀发,以及她那健美的身材,令他无法忘怀。 “她好像比我大几岁——且,大一点有什么关系,反正美国人不喜欢结婚,最时髦的是同居——嗯,跟她同居几个月,那多快活!”他的念头越转越歪,心猿意马,竟然做起了和她同居的幻梦。 第二天黄昏,杨罗勃又碰到那个金发女郎了。她单独一人像是刚从大学校园归来。她照样对他嫣然一笑,笑得好甜好甜。 杨罗勃赶快抓紧机会,向她“嗨”了一声。一颗心七上八下地狂跳着。 金发女郎长得高而丰腴。圆圆的脸蛋,眼睛大而蓝。T-Shirt下的双峰,乍隐乍现,显然没穿乳罩。 两人就站在路旁的草地上,闲聊起来。双方都不敢大意,非常客气。 原来她是硕士班的学生呢,多几个月就可以毕业了。杨罗勃也把自己的情况,略为讲了一下:他是念航空学的,才一年级,因为在国内眼完了两年半的兵役,所以年纪大了一些。他还告诉她说,毕业后打算在美国留下来,希望和她……和她……做个好朋友。 她抿嘴一笑,用胶鞋踢着草地,两只大眼睛,眨呀眨的。 杨罗勃的同居念头,又浮上了脑海。他听说过,美国的许多女孩子,才认识一天,就可以同居的。现在机会来了吧?他望了望她的T-Shiri,还有T-Shirt内那软绵而高挺的物体。 “你可以教我华文吗?”金发女郎忽然用华语问他。 杨罗勃大为震惊,一时语塞。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一个洋女孩怎么会讲华语呢?过了好一阵,他才回答:“我……我……我不懂华语。” “什么?不懂华语?你不是新加坡来的华人吗?”金发女郎似乎更为震惊。 “是的,但是我从来不学华文,华语也不会讲——咦,你怎么会讲华语呢?” “我是在东亚语文系念华文的,刚从台湾回来,在那儿住了半年。我本来在外交部工作的,现在请假专心修读华文——我原来还想请你替我补习华文呢!” 杨罗勃有点汗颜,尴尬地问:“奇怪,你怎么会去学华文呢?这种语文很难学的呀!” “不会呀,我觉得华文很漂亮,只要肯花时间去学,不会难呀——你怎么可能不懂华语呢?”她惊讶地反问,把长发甩到脑后。 “学华语是沙文主义!”罗勃自以为找到了美妙的答案。 “怎么?华语应该是你的母语吧?学母语也是沙文主义?我从来没有听说过。”她略停一停,甚为不解。“世界上哪里有正常人不懂母语的?你有听说过法国人不懂法语,俄国人不懂俄语,日本人不懂日语,韩国人不懂韩语的吗?” “……”杨罗勃觉得她讲的话,不无道理。他很想找出一些反驳的论据来,但是无论如何想不出。 “我要走了,再见!”金发女郎似乎完全没有同居的意念。她脸露不悦之色,很失望地走了,但是走前没有忘记投给他一抹微笑,笑里充满了不解和鄙夷。 1989年2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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