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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斌先生认为古时那一套不是是非问题,而只是风俗习惯问题,这种话不知道是怎么从他阁下尊脑里想出来的。盖是非和风俗习惯并不互相排斥,好像只要是风俗习惯就是“是”,而没有“非”啦,如果凡风俗习惯都是“是”,则风俗习惯就千万年一成不改,永不会有变化矣。正因为风俗习惯有是有非,所以“是”的才保留,“非”的才被改革掉。缠小脚固是一种风俗习惯问题,难道不是一种是非问题乎?宦官阉寺也是一种风俗习惯问题,难道不也是一种是非问题乎? 最奇怪的见解是,于斌先生认为古之夫妇因为有“道德精神的维系”,所以就如天堂,意思就是说现代婚姻,因为没有或缺少道德精神的维系,所以才乱七八糟。我想他阁下发表这篇言论时,一定没先在尊肚里打好草稿。任何一个时代的夫妇,都有道德精神的维系,这就跟任何一个时代的夫妇,都受法律的保障一样,用不着特别立一专条。不过古代的道德精神也者,实质上只是一种吃人礼教的迫害,女人们在三从四德一面倒的状态之下维系的。现代女人的花样一天比一天多,生路一天比一天宽,就得再靠点别的玩艺才能维系啦。而且说实在的,古代的“道德精神”,已被酱成一种畸形的东西,爱的成分少,功利的成分多,君不见臭男人一旦翘了辫子,太太就披头散发,哭曰:“我的人呀,我的天呀,我靠谁呀!”再不然就是:“你死啦,丢下了老的老、小的小,怎么办呀!”闻者酸鼻。不过仔细一想,太太们所以哀痛逾恒,好像只是她没有了依靠,没有了办法。如果她可以找到另一个依靠,另一个办法,岂不就兴高采烈欤?这种镜头,是她需要他,而不是单纯地爱他,需要固然含有爱,但也含有功利。 柏杨先生说了这么多,觉得有点掌不稳舵,必须再重复一遍,那就是,我虽然赞成离婚,但并不宣传离婚,尤其不宣传潦潦草草离婚。夫妇们除非已面临到意大利式的危机,仍是以不离为宜,这不是说离婚会影响幸福声誉,而是潦潦草草的离婚,会影响幸福声誉。 离婚好像从熊熊大火的高楼窗口往下跳,与其被活活烧死,不如跳那么一跳,往下一跳固然可能跌得粉身碎骨,但也可能毫无伤害,活得更为快乐。不过,这话说来轻松,但在跳不跳的决定上,在大火熊熊的判断上,就要靠智慧的观察矣。只要有一条生路,就应该挣扎逃生,千万别跳,盖颠之倒之,匆匆忙忙往下跳,固然可能毫无伤害,活得更快乐,但也更可能跌得粉身碎骨也。 我们所指的伤害,有三种焉:一曰声誉上的伤害,二曰心灵上的伤害,三曰经济上的伤害。有一点要注意的,一个人的事业越成功,嫉妒他的人也越多,也就是说,也越有人认为他的成功挡住了他们的路。你是不是真的挡住了他的路,是另一个问题,只要他这么认定挡住了他的路就够啦。呜呼,即令你是个秃子,他都要在贵秃头上栽根头发,以便揪住,何况你自动奉上乎哉?美国总统杰克逊的夫人,她阁下是离过婚的,当杰克逊先生发表竞选演说时,她那个纨绔的前夫如影随形般,一直在台下大叫杰克逊诱奸他的妻子,这种举动虽挡不住杰克逊先生当选美国总统,但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一种伤害。遇到明白的可以谅解,遇到酱缸蛆和硫磺虫,就热闹啦。所以上流社会也者,夫妇们感情恶劣,三年不说一句话,但遇到宴会之类的公开场合,仍双双对对,亲亲热热的出席,这种上流绅士淑女特有的虚伪表皮,一直维持到宴会终了,等没有人的时候,绅士去找他的“淫妇”,淑女去找她的“奸夫”,公开地各人乱搞各人的。他们所以努力维持表面的平静,就是避免交出小辫子也。 心灵上的伤害有时候是无法弥补的,被动的离婚当然苦不堪言,主动的离婚也会牵肠挂肚,以往的甜密镜头总会在脑海里时隐时现,一场夫妻,怎能没有恩重如山之时,这恩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。没有孩子,还算三生有幸,日子一久,可能淡忘。如果有了孩子,那就困难重重。《西游记》上,吾友孙悟空先生,保护唐僧,到了八百里狮驼岭,岭上有个狮驼洞,洞里有三个魔头,大魔头张开大口,一口就把孙悟空先生吞到尊肚里,孙悟空就在他阁下尊肚里撒起酒疯,不住地支架子,跌四平,踏水脚,抓住肝肠打秋千,竖蜻蜓,翻跟斗,乱蹦乱跳,把大魔头折腾得跌倒尘埃,哭爹叫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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