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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与酒神


  我醉君复乐,陶然共忘机。
  我之喜欢喝酒,源自家教。
  想昔年当我还是毛头小子的时候,先父教训:平时少喝汽水,可以喝点酒。原因是汽水乃生冷之物,败坏肠胃;酒则是刚阳之物,有益气行血之功。
  忆先父虽目不识丁,算术却顶呱呱,算盘打得嘀嘀响。只见他把手指一拨,轻巧如调弦,精确如今天的电子计算机。此外,不识“大”字为何许(父亲的口头禅)的他,却在菲律宾营起商来,做得有声有色,比书塾出身的叔伯更来得精明和具备生意头脑。
  父亲自有父亲的权威,父亲的话,不一定句句是真理,但在我幼小的心灵,父亲的每一句话,迹近真理,我是俯首贴耳的。
  喝酒是一例,父亲每晚就寝前,必喝它几盅,随手也倒少许给我。起初喝酒,很不是滋味,如灌药水,我一沾唇,便囫囵吞下,只觉如火攻心、头涨耳热、脸红心跳、泪盈满眶。我生性倔强,心中念头一闪:自古赳赳武夫如武松、张飞,满腹经纶如李白、杜甫,哪一个不是酒中豪杰!每想及此,冒上来的热气消褪了,急促的心跳平伏了,胸臆充弥着堂堂男子汉的干云豪气。
  所以学喝酒在我来说,比读书上学容易得多。
  当年我不过十岁,已懂得把酒持螯,这该算是酒中神童吧。
  父亲喜欢喝家乡土酿,譬如五加皮、高粱、玫瑰露等等。偶尔也喝威士忌,但极少喝白兰地。
  父亲好杯中物,想来也有因由。他十二岁便背乡离井,远涉重洋,在异国挣扎求生。早年华侨的血泪生涯,他都尝遍了。
  异国的孤绝,思乡的殷切,所谓“孤客一身千里外,未知归日是何年”。只有杯中物能聊解千般寂寥、万般愁绪。
  我虽爱喝酒,但酒量并不大。由于好胜使然,从不曾当众醉倒,也不曾借酒行凶或借酒骂街,所以酒品甚好。
  记得早年年少气盛,偶尔也与朋辈斗酒。十多年前,我在某报任事,报馆的一位记者来挑战,并且要求喝一种与别不同的酒——三蛇酒(除了三蛇,还浸了十多种中药材,取其味道又苦又涩又难入口的一种)每人一斤,佐以花生米。
  对方喝了大半斤,一张脸已涨红如猪肝色,不用多久,晃一晃身,便四脚朝天,扑倒在地。我则坚守阵地。虽然越喝越反胃,但越反胃越是要装作若无其事,越要表现出神闲气定,豆大的冷汗涔涔而下挂满额买,我当时已近乎虚脱,只好默诵“坚持就是胜利”六字诀,终于拼力捱完了最后一滴酒。
  在同事的鼓掌声中,我已是酸水上涌,肠鸣如雷。在凯歌声回荡中,我二话不说,飞快跑出截的士回家。一迈入房门,天旋地暗,胃中物立即倾巢而出,呕得满床满地。
  当时我刚刚新婚燕尔,其狼狈之状可想而知。从此一听到“三蛇酒”,便条件反射,不敢造次。
  自从体验过醉酒的滋味后,再不敢轻言与人斗酒。此后,也再没有历史重演。
  其实真正享受喝酒的人,一般都留有余地,最舒服是喝至似醉非醉,渐入佳境,便有飘飘欲仙之意。古时李白每醉为文,未有差误,被许为醉圣,想必是这种境界。不然,已喝得酩酊大醉,何来举笔作诗之雅兴?
  我的好朋友之中,以诗人郑愁予和南韩诗人许世旭最擅喝。不仅酒量豪,酒品也好。
  八三年愁予与我一同参加新加坡第一届“国际华文文艺营”,出席应届文艺营的人尚有来自美国的聂华苓、放梨华、刘大任,来自台湾的洛夫、蓉子和吴宏一,来自大陆的艾青、萧乾、萧军。
  临别的前夕,当地富贾连中华先生邀宴于新加坡一家豪华的夜总会。是晚席上有茅台供应。临别依依,愁予酒兴大发,与在座各人逐一干茅台。当晚,他一个人起码喝足一大瓶大号茅台。喝完之后,神情若定,并且朗诵一首他的新诗作,洒脱自如,赢得满堂喝彩声。
  世旭虽是一个高丽棒子,但读过他的诗和熟悉他的人,不难发现他是“一个土生土长于中国土地的一个中国诗人”(蒋勋语)。因世旭是一个以第二国语言文字来写作而卓然成家的诗人和学者,在文学史上也是少见的例子。世旭除了用中文写诗,对中国的各种名酒,也知之甚详。他经常自称,中国的诗和中国的酒,是他的良朋益友。
  二十多年前,他在台北留学,苦读之余,也不忘杯中朋友,甚至为了买醉而“囊空如洗”,有诗为证:
  
  二十年前
  周未在龙泉街
  身上刚有一张十元
  够解两张口的馋
  一瓶长颈的太白酒是七块
  剩下三元就有花生米和豆腐干了

  诗人身上仅有十元,便闲不下来,硬是要学李太白,全部奉献给酒馆,憨得可亲,浪漫得可爱。这首诗便是收入在他的《我的浪漫主义》专辑中。
  犹记得1984年参加美国爱荷华“国际写作计划”,秋深后所有作家均作劳燕散,唯独我留下来继续进修。偌大的五月花公寓顶楼,只剩下孤零零的我,真有点“云山万里别,天地一身孤”的况味,好不寂寞。那天,窗外下着纷纷的大雪,世旭却来了电话,说他正要驾车来接我到他家浮一大白,而他漂亮娴雅的夫人还准备了几个下酒小菜,我为之感极而泣。
  有一天,天寒欲雪,我们的大诗人雅兴大发,建议携酒去郊外烧烤,约了我和聂华苓一起去。我们到了湖滨一处地方,迎面北风虎虎,冷飕飕的,砭人肌肤,我冻得直打哆嗦,由于风大,我们生的火,很快便被刮熄。生火不成,携去的一瓶伏特加已喝个干干净净。审时度势,唯有急流勇退摆道回府,如果再作逗留,三个人不变成冰雕几稀矣。
  后来我们在聂华苓的阳台架起炉火,烤韩国牛肉,喝聂家珍藏的贵州茅台,正是苦尽甘来,滋味无穷。不久,天下起了毛毛雪花,我们不禁乐得手舞足蹈。
  在爱荷华期间,我们经常打聂家私藏佳酿的主意。聂家酒柜藏有不少好酒,特别是中国名酿,如贵州茅台、沪州大曲、江西竹叶青、绍兴酒和五粮液,偶尔还有金门高粱。这在美国中西部偏远的小镇,藏中国名酒之丰,简直不可思议。我们经常编派一些名目跑到聂家去煮酒论英雄,聂华苓以慷慨海量、恢宏大度著称,有好酒也不吝请客,公诸同好,使我们这些流落异乡的天涯客,可以借酒浇愁、行乐,排遣不少寂寞。
  古希腊神话中的酒神巴克科斯(又名狄俄尼索斯)是酒神和欢乐之神。希腊各地都建有神庙,每年都举行盛大的酒神节来祀奉他。普希金也有《酒神祭歌》的诗篇留下。
  堂堂具有五千年悠久文化历史的中华,连一种纯吃酒的节日也没有,实在说不过去。有一次曾与世旭商量创办一个“酒节”,愿普天下好酒之人同一庆。
  其实,懂喝酒、爱喝酒,不一定就是爱酒,世旭是真正爱酒之人。年初他来香港,我们一干老朋友,柏杨老、柏老夫人张香华女士、彭邦桢,摆龙门于一家潮州馆,我购备一瓶茅台去。席间,我给世旭倒酒,不慎有少量酒溢出,他气急败坏(并无过言)地直跺脚,大叫好酒怎可浪费,我们不知他那么认真,全给他唬住了。
  后来他才告诉我们,台湾诗人纪弦老先生,每当酒溢在桌上,还俯身用舌头舔干它。这个故事令在座的人(包括不喝酒的柏老)为之肃然起敬。世旭和纪弦先生才真正是爱酒之人。
  诗与酒仿佛成了不解之缘,陆放翁有“百岁光阴半归酒,一生事业略存诗”之句。设使这个世界少了美酒,人主便减去不少欢乐,也变得单调乏味了。诗意与酒情是并存的。唐朝韦庄在乱世中与友人相遇,写下了“老去不知花有态,乱来唯觉酒多情”的诗句。世局动荡,不如意事常八九,只有酒樽可以长相伴,谁能说酒不多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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